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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大众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浏览次数:2369    关键字: 公司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拳跆中心)

    中国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跆协)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

    跆拳道国家示范团

    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星光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时间

    2012年7月29日-8月1日

五、地点

    重庆市体育馆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队伍为中国跆协专业性团体会员(指跆拳道馆、跆拳道俱乐部、跆拳道学校等);

    (二)参赛运动员为中国跆协个人会员;

七、赛制

    (一)品势比赛:

    品势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比赛品势内容在领队会议进行抽签,淘汰赛在第一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进行比赛;半决赛、决赛比赛在第二指定品势中抽选两套品势进行比赛。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单败淘汰赛制

八、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品势比赛(个人、混双、团体):

    1、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儿童组(男、女):8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少儿组(男、女):9岁-13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少年组(男、女):14岁-18岁(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青年一组(男、女):19岁-24岁(1988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间出生);

    (5)青年二组(男、女):25岁-30岁(1982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间出生);

    (6)成年一组(男、女):31岁-40岁(1972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间出生);

    (7)成年二组(男、女):41岁以上(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

    2、混双比赛:

    (1)少儿组:10岁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少年组:11岁-13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青年组:14岁-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成年一组:20岁-35以上(1977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间出生);

    (5)成年二组:36岁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团体比赛:分男、女组别,比赛队伍由3人组成。

    (1)少儿组:10岁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少年组:11岁-13岁(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间出生);

    (3)青年组:14岁-35岁(197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成年组:36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4、参赛人数:每个组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2人(组)参赛;

5、品势内容:在领队会议上从指定品势中抽签决定竞赛品势;

    (二)竞技比赛:

    1、级别

    (1)少儿组:12岁以下(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少年组: 12—13岁(1999年1月1日出生至2000年12月31日)

    2、参赛人数:每个级别每支参赛队伍限报2人参赛;

九、裁判员

    本次比赛技术官员由中国跆协统一选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及混双、团体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设团体总分奖,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积分办法如下;

    1、集体项目(包括混双),前8名积分依次为16、12、10、8、6、4、2、1;

    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6、5、4、3、2、1;

    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三)设个人男子女子品势、竞技 “最佳技术奖”,授予锦旗或奖杯;

    (四)设个人和团体“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获奖杯;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或奖状。

 十一、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电子计分牌、头盔、护具等,各队自行准备护手、护脚;

    (二)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协指定、推荐的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中国跆协指定、推荐产品目录见附件2);

    (三)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中国跆协审查后方可使用;

    (五)如有赞助单位运动队,可在秩序册(成绩册)上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格式为:参加单位名称“XXXXX队”。赞助单位名称(括号内名称)不得多于6个汉字或12个字节;组委会审核批准冠名单位名称的截止时间为锦标赛截止报名时间,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二、经费

    (一) 参赛人员食宿费用自理,赛事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伍指定高、中、低三个档次的宾馆或招待所,由各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相关报到及住宿指南由赛会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200元,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须交保险费20元,组委会统一安排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

十三、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必须于2012年7月15日前登陆www.chntkd.org.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不予接受;由于赛事规模所限,根据运动员人数情况,报名将有可能提前截止;

    (二)联系电话:010-87182926/2943  传真:010-87182944

    (三)报到:请各队于2012年7月26日到大会报到,27日召开全体领队会议并进行运动员称重。报到时领队、教练携带一寸标准近照2张,运动员携带会员证、一寸标准近照2张及身份证,报到时缴纳竞赛管理费和保险费;

    (四)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十四、选拔

    1、竞技比赛少年组各级别前8名的运动员,将获得资格参加2012年全国少年跆拳道锦标赛乙组(8月17日-18,青海西宁),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需于8月5日前书面确认参加,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传真010-87182927),不足5人将与临近级别合并;

    2、获得全国少年跆拳道锦标赛乙组各级别前3名可申请办理国家2级运动员技术等级。

十五、其他

    按照中国跆协的规定,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均须为中国跆协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请各参赛队提前办理入会手续。有关入会事宜,请登陆中国跆协网站:www.chntkd.org.cn , 或电询010-87182943。

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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